医护人员服装穿着要求与标准

    白大褂作为工作服盛行于欧洲。起初最先应用于各类研究用的服装。当时正处于科学研究发展时期,因当时并不发达的研究科技,使得很多有危险性的药剂很容易弄到服装上,由于较深的工作服装在沾染污染物后不易被发现和洗涤,因此研究工作专用服装就设定为白色。加之研究工作需要全身防护,所以白大褂款式在那时便确立为长及膝踝。白大褂不仅容易发现脏污且极容易清洗,同时通过高温清洗杀菌后依然稳定,所以一直被延续至今。


医院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要求:
1、医务人员统一着装,与行政、后勤人员服装或颜色应有区别。保持工作帽和工作服干净、整洁。
2、穿工作服时,不准戴戒指、耳环、手镯等饰物;不准涂染或留长指甲;不准浓装艳抹;因工作需要或眼病外,不准戴有色眼镜;不准纹身。不准带便帽、系围巾,内衣领子不得翻在工作服外。
3、工作人员应保持着装整洁,不得有缺口、残损,工作装洗后须烫平整。
4、着工作服时应按规定佩戴胸卡。胸卡应佩戴在工作服左胸明显位置,不得涂改和遮挡。
5、男性医务人员穿白大褂必须穿长裤,女性医务人员穿白大褂内着短裙(裤)其长度不得超过白大褂。
6、医务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穿与岗位无关的拖鞋,不得赤脚穿凉鞋,护士穿工作鞋时要穿着白色或肉色袜。
7、上班时扣好工作服衣扣,不得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穿拖鞋(特殊环境穿拖鞋除外),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工作服外。
8、在医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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